近期,駕照“自學自考”又成為熱議話題。但關于駕考與駕照的歷史發展以及國外在此方面的相關情況,卻很少有人談及。梳理這方面的知識無疑有助于我們更清楚地透視當下駕照“自學自考”這一熱點。
駕照歷史鉤沉之溯源:法國第一
如果從國際上去考證駕考、駕照甚至汽車牌照的歷史,我們可以追溯到19世紀的法國。(當然,如果考察交通安全以及交通規章制度之類的,那就太龐雜了,完全可以扯到比如公元前一世紀羅馬城下令不讓有輪兒的車白天在城內行駛之類的歷史雜事上。這里咱們只談人類工業化時代出現的機動車且重點扯扯駕照在中國的歷史和當代國外駕照考試方面的情況。)可以說,在上述三個小方面(駕考、駕照、車牌),當時的法國都為我們提供了世界第一。隨著機動車輛的增多,法國在1893年終于下手對車輛進行規范。僅僅在8月份,巴黎就把關于牌照、駕考、駕照的規定同時寫進了警察條例。它規定每輛汽車必須要懸掛汽車牌照,牌照上應寫明車主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車輛登記號碼,并且規定牌照須是金屬牌照且統一掛在車輛左側的醒目位置。同時,規定汽車駕駛員須通過駕駛水平考試方可駕駛車輛,參加駕駛考試者年齡必須在21歲以上。當時規定的考試內容除了駕駛技術還包括發動機的構造和原理以及汽車維修技術等,可謂考得相當全面。有駕駛考試,當然也就誕生了駕照(駕駛證),于是法國也成為世界上最先頒發駕駛證的國家,當時的駕駛證也貼駕駛員的照片,并且會登記上車種。
駕照歷史之民國與新中國:黃包車、騾車、自行車也有駕照
“轎車”這個詞兒的最初意思您知道嗎?讓人想不到的是它最初指的是“騾車”。把“騾車”喊成“轎車”,這最晚在清朝就是這樣的。不要瞧不起騾車,那時候的交通運輸還就指望它。只是后來人想取代騾子驢子在運輸上的地位—晚晴到民國時人力黃包車的大量出現—騾車的很多功用就被分擔了(新中國建立以后,人力車逐漸被取締。于是在建國之初,騾車的重要性再次凸顯了出來)。你不知道的是,民國時候的騾車、人力黃包車甚至汽車的副駕駛都是需要配備駕照的,而且每輛騾車也擁有一個車牌號,騾車駕照上得登記騾子的顏色。建國后,騾車依然需要駕照,同時自行車也需配備駕照。
駕照歷史之建國后到80年代:汽車沒駕校 自行車有駕校
首先要明確一點,現在駕考這么熱,主要原因是私家車越來越普及。有些人之所以答不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之前的新中國駕照怎么考、到底有沒有駕校”這類問題,是因為他不知道建國后是不允許私人購置機動車的,直到80年代中后期,國家才逐漸放開對私人購置機動車的限制。
那么,建國后那些汽車都是干嘛的?80年代以前,機動車都屬于公車,也就是說都屬于某個機關和單位,私人是不準擁有私家汽車的。當時上海有一位市民,他的外國親戚送了一輛汽車給他,結果,面對不敢用和用不起的困局,他把汽車捐給了單位。當時之所以這樣規定,除了大家會聯想到的政治環境的限制,也跟當時不發達的交通條件有關。
與當時的汽車歸屬權相對應,當時的駕照考試制度也跟現在大不一樣。當時學車,只能在單位跟著會開車的師傅學,而且也不是隨便就能學的。每個單位的學車名額指標都是車管所根據該單位的車輛數量給分配的。學車名額分配到單位之后,誰能夠成為學車的幸運兒就說不定了。你在單位的表現、師傅對你的態度等都是決定因素。那么,當時學車的大致內容是什么呢。實話說,當時的學車要求還是很嚴格的,從學習到最終領取駕照有的得需要兩三年的時間。這樣一個過程下來,駕駛技術是很扎實的。首先要花很長時間學習汽車維修技術,學好之后才進行駕駛理論以及實際駕駛的學習。(是不是想起了前文提到的19世紀法國的駕駛考試?)最后的考試也是分為理論和路考兩部分。當時的路考項目不如今天考得繁雜,只有兩三項,比如八米掉頭或原地掉頭還有半坡起步等。考試合格后才能領取駕照,有的還需要一年的考驗期,考試合格后先發實習證,一年當中沒出什么事兒再給你換成駕駛證。值得一提的是,那時候學車是不需要繳納什么費用的,最多也就是在最后收你個駕駛證的工本費。
說到這里,大家就明白了,當時是沒有我們現在意義上的汽車駕校的,所以像“當時的中國學開車需要報駕校嗎”之類的問題也就失去意義了。然而有必要提一下的是,當時沒有汽車駕校,但是卻有著那么一些自行車駕校
,這估計也是大多現代人不了解的。建國后,自行車越來越發展成主要的交通工具,當時自行車是可以拉客的。然后那時候就規定自行車上路必須要申請執照。我們知道那個時候的自行車家族還不像現在這樣有著五花八門的種類,當時的自行車車型一般都比較龐大,學車難度就相對比較高。所以,那時候就出現了一些培訓騎自行車的機構,學車有困難的群眾可以進機構學車,車學會之后就可以領執照了。總之,我們現在語境中私人開辦的汽車駕校從上世紀90年代才陸續出現,新世紀之后才開始大量涌現,然后一直發展成當下這樣的紛亂局面。當下的熱議:不要把駕照“自學自考”想得too simple
近期沸沸揚揚的關于駕照“自學自考”的討論是由公安部交管局的官方微博引發的。其實,上述部門的官微只是發了這么一句:“駕照自學自考或許將有所突破”。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目前關于駕考“自學自考”的改革還只是潛水狀態,沒有什么明朗的說明。官微不也說了向大家征求意見嘛。
首先,我們追問這個“自學自考”到底是什么意義上的學法和考法。是自己找輛車琢磨琢磨或者隨便找個會開車的朋友教一下,到最后自己報名參加考試,考試過了領證嗎?我們不敢說這種定義是對是錯,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官方在“自學自考”上承認這樣的定義,那么這樣一種做法與現行法律是相違背的。
有人說,對啊,自己找輛車找個師傅在路上隨便練的話那肯定屬于無證駕駛啊。這個判斷是正確的,但問題不止于此。因為交通法在關于學習駕駛的規定中,對于駕駛路線、時間、車型等都是有限制的。比如,必須使用教練車且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車。這樣一來,自己學自己練這種方式就不好實現了。官方在對駕考進行改革時,肯定不會搞得跟自己的法律法規相齟齬,所以,“自學自考”的改革,應該會牽涉到相關法規與制度的調整。
其次,對于“自學自考”的討論早在之前就有過了,它同樣也是因為官方的發聲而觸發的。2013年4月份,針對“是否應該允許公民駕照直考”這一問題,公安部回復稱:我國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申請駕駛證必須經過駕校培訓,但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當時,一些人就把官方的這個表態解讀為公安部放開自行報考駕照啦。但是上文已經提到了,大眾期待或者想象的那種“自學自考”與交通法規是存在矛盾的,而官方的回應模式恰恰是“不規定非要報駕校+但要符合法規”。
同樣,針對大眾的期待,去年的官方回應是正在研究“自學開車”實施細則。現在的狀態是,相關部門還在研究改革方案,并向大家征求意見。
其實,這幾年來,已經先后有內蒙、北京、上海等地試行了類似“直考”的政策,但是在執行上完全是冷處理。效果很渣的原因
一是學員不明就里,二是審核環節或是由于規章制度上的真空導致無法正兒八經執行,或是在報考群體上進行種種限制。最后,要提一下若干年前的一個例子,這個例子也反映了在“自學自考”上法規界定的模糊狀態以及官方對此的朦朧態度。事情發生在深圳,深圳市民樵彬沒有通過駕校而直接申請駕照考試,被相關部門以無駕校培訓記錄而拒絕。樵彬一怒之下把深圳市車管所告上了法庭,出人意料的是,他還打贏了官司并且最終拿到了駕照。當時大家不是都稱樵彬為中國以散學名義申請駕照考試第一人嘛。這個“第一人”的冠名稱謂本身就說明了“自學自考”的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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