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農村地區衛生技術人員不足的問題,我部商教育部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中增加了為村衛生室及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培養執業助理醫師(鄉村)的農村醫學專業。為做好該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允許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一)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入學的;
(二)戶籍和畢業學校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二、鑒于新修訂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已取消衛生保健專業,自2010年起(含當年)違反規定招收的衛生保健專業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三、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只能到村衛生室和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執業。申請到其他醫療機構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四、設置農村醫學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制訂本轄區內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的名單,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報我部備案。我部將應用醫師執業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對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的執業地點進行管理。各地應當統籌規劃,根據當地基層衛生人才培養需求,加強對農村醫學專業的管理工作。
五、設置農村醫學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招生時,應當明確向報考學生告知該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執業的醫療機構范圍。
1.本網信息僅供參考,為降低投資風險,建議您在學習投資前多做考察咨詢、多對比分析。具體信息請以該品牌官方信息為準。
2.本網信息來源于網絡,本網對此不承擔任何相關連帶責任。
3.本網對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從任何與本網站有關服務所獲得的資訊、內容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的正確性、真實性或可靠性;并且對于您通過我方平臺廣告、資訊或要約而展示、購買或取得的任何產品、資訊或資料,本網站亦不負品質保證的責任。您與此接受并承認信賴任何信息所產生之風險應自行承擔,本網對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網站信息的商業活動及其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
4.關于網站極限詞失效協議:本網站全力支持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實施的“極限化違禁詞”相關規定,且已竭力規避使用“違禁詞”。故即日起凡本網站任意頁面含有極限化“違禁詞”介紹的文字或圖片,一律非本網站主觀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戶任何行為的參考依據。凡訪客訪問本網站,均表示認同此條約!感謝配合!
5.本網所有信息均來源于網絡,如您發現頁面有任何違法或侵權信息,歡迎向本網舉報并提供有效線索,我們將認真核查、及時處理。溝通熱線:1330969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