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2022年四川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 導語】從成都市教育考試院了解到,關于做好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2022年四川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發布,詳細內容如下: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印發的《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建設與管理實施辦法》(教基函〔2020〕3號)精神,現將我省2022年度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以下簡稱"海軍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承辦學校
四川省雙流棠湖中學(以下簡稱"棠湖中學")
二、招生范圍及人數
2022年計劃招生50名,生源僅限男生,單獨編班。招生錄取納入成都市統一招生計劃,實行招生計劃單列。
三、招生基本條件
1.自然條件:初中應屆畢業生,男性,年齡14-16周歲(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間出生),具有四川省學籍和海軍招飛省份戶籍(北京、天津、重慶、河北、河南、遼寧、黑龍江、湖南、安徽、山東、江蘇、浙江、江西、湖北、甘肅、山西、內蒙古、陜西、吉林、福建、四川、寧夏),符合四川省中、高考報名條件。
2.政治條件:愛黨愛國愛人民;立志海空飛行,獻身國防事業;本人自愿,家長(監護人)同意;本人及相關親屬符合軍隊招收飛行學員政治條件。
3.心理品質條件:具備積極的飛行動機、良好的認知能力、穩定的情緒特征、靈敏的應變反應、堅強的意志品質。
4.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身高在162-181cm之間;體型勻稱,體重在48KG以上(錄取時未滿15周歲可放寬至46KG以上);雙眼*眼遠視力"C"字表檢測均在1.0以上(相當于"E"字表5.1以上),未做過視力矯治手術或戴角膜塑形鏡矯正,無色盲、色弱、斜視;無口吃、文身、刺字等。
5.文化條件:學習成績優異,預估中考成績達到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要求,外語限英語,高中階段必修教育部明確的軍隊招收飛行學員選考科目。
四、招生選拔程序
2022 年度海軍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從3月至8月,由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海軍招飛辦")會同海軍青少年航校按照宣傳動員、報名初選、定選考核、招生錄取、簽訂協議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宣傳動員
1.文件傳達。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接此通知后,立即轉發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并督促其通知到轄區內所有初中學校;有條件的市(州)要在中考報名系統開辟專門版塊,詳細介紹海軍青少年航校招生基本條件、培養模式、發展前景等。各初中學校要采取家長會、家校通、校園網等多渠道和平臺,詳細介紹海軍青少年航校培養模式的目的意義、報考條件、政策待遇和培養方向,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確保每名初三男生了解招生政策,積極鼓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報考。
2.入校宣傳。3月上旬起,海軍招飛辦會同海軍青少年航校派出工作組,深入全省初中學校,面向學生及家長開展宣傳動員。相關學校要充分發揮家校通、家長微信群、QQ 群功能,及時將工作組人員入校宣傳時間安排通知家長,邀請家長共同參加。入校宣傳期間,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專門時間、場地和人員,主動配合工作組開展宣傳動員。有條件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也可指定轄區 1-2 所學校,利用家長宣講會形式集中開展宣傳發動,通知其他未入校宣傳學校學生及家長就近到相關學校參加政策宣講。
3.校園開放活動。3 月20日,海軍青少年航校棠湖中學(成都市雙流區雙江路二段888號)將組織"校園開放日"活動(詳情關注學校官方微信thzx1991-09),成都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積極配合活動開展,積極動員組織學生及家長實地參觀海軍青少年航校設施建設、學習生活環境以及近年來的培養成果,其他市(州)學生及家長可自愿參加。
(二)報名初選
1.海軍青少年航校在門戶網站(www.tanghu.cn)開設報名平臺,自愿報考且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可自行注冊登錄報名,也可由初中學校統一組織,在規定時限內通過報名平臺完成信息填報。各校報名學生名冊電子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后發海軍青少年航校郵箱563303533@qq.com(電話028-85808537)。
2.4月下旬,海軍青少年航校配合海軍招飛辦依據報名條件對學生填報信息進行審核和綜合素質初選把關,確定初選合格學生。
(三)定選考核
1.5月上旬,成都市教育局指導海軍青少年航校統一組織初選合格學生進行文化摸底,依據摸底成績確定參加定選考核學生名單。
2.5月中旬,海軍招飛辦按照軍隊招飛政治考核工作規定、海軍青少年航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和海軍招飛心理選拔條件標準,對參加定選考核學生組織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和心理選拔,確定定選考核合格學生。棠湖中學及時將合格學生名單報送成都市教育局和教育廳,由教育廳審核后將名單發至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
(四)招生錄取
1.各市(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市(州)教育招生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將定選考核合格學生的考試成績(分學科)和當地排位在15%的考生成績,分別上報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和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由教育廳會同海軍招生辦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原則上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比系數"≧1的投檔標準和錄取辦法("可比系數"=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當地排位在15%的考生成績),在定選考核合格學生中擇優錄取,并向社會公布招生結果,確保公平公正和生源質量。
2.各地要優先保障海軍青少年航校錄取,在海軍青少年航校錄取工作結束前,各地招生部門不得將進入錄取范圍的定選考核合格學生錄取至其他學校。已被海軍青少年航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錄取。錄取學生由棠湖中學按規定注冊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籍。
(五)簽訂協議
海軍招飛辦會同海軍青少年航校,與錄取學生及家長(監護人)統一簽訂培養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責任和義務。
五、教育管理
(一)管理模式。海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以下簡稱海航班)實行單獨編班,模擬營連管理模式,統一著裝,在校食宿,集中管理。海軍青少年航校成立專職管理機構負責學生日常管理。
(二)課程安排。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完成教學課程,達到普通高中畢業學生基本要求。同時,增設國防教育、軍事體育、心理訓練、航空理論、海軍知識、飛行訓練等海軍航空特色教育訓練內容。
(三)師資配備。海軍青少年航校選派責任心強、業務精湛的優秀教師擔任海航班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海軍選派相關專家和教員定期到校進行國防教育和訓練輔導。
(四)調整分流。海軍招飛辦會同海軍青少年航校每年組織海航班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學生因政治、思想、身體、心理、學業等原因,不適合繼續在海航班培養的,根據有關規定調整到本校同年級其他班級完成學業,并解除培養協議。
六、待遇保障
(一)招考階段。對報考海軍青少年航校的學生不收取任何費用。定選考核期間,參檢學生和帶隊老師按規定標準核銷往返路費、安排食宿。
(二)就讀階段。對海航班學生免收學費和住宿費,統一發放被裝,按月發放伙食補助和生活補貼,綜合表現優異的學生還可獲得獎學金。
(三)畢業階段。海航班學生從高三年級起統一參加海軍招飛選拔檢測,檢測合格的海航班學生,高考提前批志愿根據培養協議書必須首先填報海軍航空大學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依據高考成績和飛行潛質測試結果擇優錄取;綜合素質優異的,將推薦到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進行"雙學籍"培養。未錄取為飛行學員的海航班畢業學生,可正常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七、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把海軍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定 1 名領導分管負責招生工作,指派專人具體落實;全省各初中學校校長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組織,明確分管校領導和責任人,協助做好招生宣傳、推薦報名和考察篩選等工作。相關負責人名單、聯系方式在本通知印發后 5個工作日內發送至海軍青少年航校郵箱563303533@qq.com。
(二)廣泛宣傳,積極推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配合海軍招生辦,面向廣大學生和家長做好招生政策解讀工作,注重發揮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作用,通過主題班會、家長會、家長群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舉辦海軍青少年航校的重大意義以及報名的政策條件,鼓勵品學兼優,符合條件的學生踴躍報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或拒絕招生宣傳,不得限制初中畢業生報考海軍青少年航校,對不支持宣傳、不推薦生源的教育部門和學校,將予以嚴肅批評糾正。
(三)嚴肅紀律,規范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海軍青少年航校招生工作納入當地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管理,加強招生指導,嚴格招生紀律,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和家長收取招生費用。海軍青少年航校要嚴格遵守招生政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規模,要及時公布報名、考核和錄取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違規違紀招生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點擊查看)
1.海軍青少年航校報名學生名冊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初中學校負責人名冊
四川省教育廳 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辦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