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22年春季高考加分錄取照顧政策
【#高考# 導語】從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的“關于印發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了解到,山東2022年春季高考加分錄取照顧政策已公布,詳細內容如下:
(一)在各專業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規定投檔比例及考生填報的志愿投檔。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績,分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數投檔照顧:
1.烈士子女,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增加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項分值加分,不可重復計算。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享受分數照顧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認真審驗各種證明材料。對于享受分數照顧的考生,由所在中學或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考生申請材料封入考生檔案。
(三)下列考生參加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線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
2.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
4.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
(四)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報考高校,按照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有關規定執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按照司法部、教育部《關于參照公安機關實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待的通知》(司辦通〔2020〕32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