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發布
2019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發布
2019高考填報志愿時,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何時發布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朋友們十分關心的問題,以下是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部門最新發布的2019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實“陽光高考”政策,保證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堅持誠信辦學,提高生源質量,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印發《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概況
學院代碼 13012
學院全稱 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 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性質 公辦省屬普通高等學校
學院秉持“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遵循“以人為本、德技雙馨、產教融合、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以“建設有特色高水平的高職院校”為目標,建立了開放創新強校模式,累積了優質的教育資源,形成了良好的育人環境。學院的管理水平、教學質量、辦學特色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肯定。
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首批建設單位,是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確認的國家首批“電子信息產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是“全國信息產業系統先進集體”“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德育工作優秀高校”“山東省文明校園”“省級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省級勞務外派培訓基地”。學院是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院校,為空軍部隊、原公安消防部隊、陸軍、戰略支援部隊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學院是“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本科人才試點院校,分別與魯東大學、濰坊學院、山東交通學院銜接培養計算機科學技術專業、軟件技術專業和物聯網工程專業本科層次人才。
學院占地1037畝,現有奎文校區和濱海校區,總建筑面積220669平方米,圖書館藏書58.1萬余冊,在校生1.2萬余人;已建成計算機、電子、機電一體化、會計、電子商務、物流、商貿管理、語言等高標準的一流實驗實訓室110個,各類實驗實訓儀器設備達8000臺套,建立校外實訓基地90個,建立了校園無線網絡系統、教學輔助平臺(LS),實現了教學、管理、服務手段的現代化。
學院緊密結合國家大力發展電子信息產業、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戰略,積極參與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緊跟區域經濟發展大勢,圍繞產業設專業,以電子信息類專業為龍頭,向其他專業滲透融合,形成了軟件技術、電子技術、信息技術、網絡工程、數字媒體藝術、自動化、機械設計與制造、財經、商管、航空等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專業群。學院以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為主線,堅持以“二元融入、三線貫穿”為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重視實踐教學,開展“訂單式”培養。學院積極開展基于工作過程的教學改革,實施項目教學法、教學做一體化教學法,著重培養面向生產服務一線的技術型和高層次技能型人才。學院畢業生以綜合素質高、實踐能力強、適應崗位快、發展潛力大而深受用人單位的廣泛好評,近幾年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全省同類院校前列。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條 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紀委書記為組長、紀檢監察室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紀檢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八條 學院招生專業及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的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錄取工作機制。學院招生工作在綜合考評考生德、智、體三方面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1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辦法,根據已公布的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
3.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4.同批志愿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5.對部分缺額專業,根據生源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6.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7.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以單獨招生招收形式擁有參加2019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資格的考生。經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招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單獨招生錄取的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公布。
8.外語語種設限:根據學院專業設置及要求,招收考生的外語語種不限。
9.男女比例設限:定向培養士官招生只錄取夏季高考考生,招生男女數按技術兵種確定的數量執行,詳見省教育廳正式公布的招生計劃。非定向培養士官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10.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六章 學費標準、獎助學金、貧困生資助及其他
第十條 學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于大中專學生收費標準有關規定,文科類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年;理科類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年;校企合作辦學專業按教育廳審批的學費標準收費。
住宿費標準按《山東省大中專院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在校生可自愿參加屬地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二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為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機制。對于貧困學生設有以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措施組成的相互補充、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十三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四條 資格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資格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
3.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在學院規定年限內,修完全部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學院頒發并注冊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山東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6—2931828 傳真:0536—8794125
監督電話:0536-2931995 郵編:261061
網址:http://www.sdcit.cn Email:sdcitzszc@sina.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東風東街7494號。
“此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和教育部網站:http://www.sdpec.gov.cn;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