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少兒升學# 導語】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已公布,為了方便大家的查閱,下面©無憂考網為您詳細介紹一下本次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具體事宜,希望大家及時關注,如有相關疑問,請關注©無憂考網少兒升學頻道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三沙市社會工作局,廳直屬中學:
為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維護良好教育生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入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嚴格落實招生政策
(一)嚴格落實劃片就近入學全覆蓋。各市縣要建立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本地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落實到位。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應建立熱點學校招生預警和提前分流機制,同時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并將熱點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推進片區間優質教育資源大體均衡,落實中央關于“防止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的要求。片區或學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學校應全部錄取;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按照已明確的規則錄取,其余未錄取學生由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各地可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省教育廳直屬中學和高校附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納入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籌管理,具體招生范圍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所在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研究確定。
(二)嚴格落實公民同招政策。各市縣要嚴格落實中央有關文件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做到同步信息登記、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學生可選擇在符合本市縣(區)入學條件的一所公辦或民辦學校報名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審批地招生,如在審批地招生不足,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適當跨區招生。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應全部錄取報名學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應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有關市縣要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嚴禁假借民辦學校等各種名義招收中國籍學生。
2.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管理
(一)加強招生研判和計劃管理。各市縣要根據自貿港發展需要,建立教育部門與公安、人才、鄉村振興等部門的信息互通、部門聯動和定期研判等機制,在秋季招生和春季轉學工作開始前進行會上,增強招生入學和學位保障的前瞻性,合理編制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審核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要在審批機關管轄的區域范圍內,嚴格按核定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全面取消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
(二)嚴格落實免試入學。公民辦小學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初中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強弱結合原則,合理劃分學區范圍,合理調配對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學,確保各學區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大致均衡。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取考試、面試、測試或測評、競賽、面談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外語類特色學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進行語言能力測試或專業能力測試,不得進行其他學科測試。切實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
(三)依法公開招生信息。各市縣要主動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實施細則、公辦學校報名入學辦法和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咨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
(四)規范采集報名信息。各市縣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五)提高招生入學服務水平。各市縣要加強中小學招生入學和轉學的政策宣傳和入學保障服務,制修訂并向社會公開轉學核辦流程、受理部門和人員。有條件的市縣要推動建設和完善統一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與大數據部門或相關部門建立關鍵數據提取核查機制,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同時,在實際工作中,要注重線上申請和必要的線下查核相結合,實事求是解決群眾入學困難。
(六)嚴格均衡編班和學籍管理。對新入學的學生,要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均衡配備師資,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編班。各市縣要持續消化存量大班額,嚴禁起始年級產生新的56人以上大班額,加快推進標準班額。要嚴格按課程標準執行零起點教學,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科學銜接。
3.做好特殊群體入學保障
(一)強化屬地控輟保學責任。各市縣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主體責任,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和“雙線目標責任制”,做好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組織和勸返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要重點關注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安置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不得擅自決定是否接受義務教育及具體方式,需要緩學、休學或者免予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報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統籌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加快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以政府購買民辦學位方式入學就讀。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含政府購買服務)比例達到國家要求。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完善本地區隨遷子女入學保障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
(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一人一案”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夠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無法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安排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四)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烈士子女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優待對象,各地要積極落實教育優待政策,細化入學操作程序,妥善做好入學安排。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臺灣同胞、華僑華人子女等,各地要按國家及省有關政策安排入學。鼓勵有條件的中小學校接納外籍人員子女就讀,接納外籍子女就讀的須及時向屬地市縣教育局報告,由市縣教育局統籌管理。
4.嚴肅招生入學工作紀律
(一)嚴格落實“十項嚴禁”。各地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種考試、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條件和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嚴肅查處非法招生行為。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跨省招生宣傳、學位買賣、指標買賣等各種招生違規違紀行為,對發生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要立即組織調查核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并及時向社會通報。省和各市縣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于因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努力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態。
(三)健全機制加強過程監督。各地要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要在本市縣、官微上主動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并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在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行政監督、紀檢監督、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公眾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嚴密、嚴格、嚴謹。
5.重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宣傳部門、新聞媒體通力合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規范新聞報道,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措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大力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要總結推廣招生入學工作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積極宣傳優質均衡發展成效和老百姓身邊的好學校,努力為每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創造條件。
中小學招生入學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推進“陽光招生”,結合當地教育的實際情況,周密謀劃,切實制定好本市縣2022年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方案(或實施細則),于2022年4月25日前將本市縣小學招生入學方案草稿(報市縣政府審議前的審議稿)報廳基礎教育處審核,并于5月20日前將經本市縣政府審議通過的中小學招生文件和本市縣招生工作舉報電話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向社會公布,省教育廳直屬中學和高校附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于5月20日前報省教育廳審核。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按照《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瓊教基〔2022〕28號)執行。
聯系電話:65232270,郵箱:jjc_jyt@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