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都江堰市幼升小報名時間和政策要求已公布
【#少兒升學# 導語】2022年四川都江堰市幼升小報名時間和政策要求已公布,為了方便大家的查閱,下面®為您詳細介紹一下本次幼升小報名和政策的具體事宜,希望大家及時關注,如有相關疑問,請關注®少兒升學頻道為您實時做出的更新。
各小學、九年制學校、幼兒園:
根據《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2〕1號)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實際,現將做好我市2022年小學入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原則
(一)堅持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原則
公辦小學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本校劃片范圍內每一個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二)堅持免試全覆蓋原則
嚴格執行小學適齡兒童免試入學規定,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均有一個公辦小學學位。
(三)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原則
實施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同步報名、同步錄取,規范招生入學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建立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加強教育部門、學校、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
2.工作實施
(一)報名登記對象
凡我市戶籍且2022年秋季開學前年滿六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兒童。
(二)統一信息采集
我市于4月28日前發布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公告,其信息采集、報名均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于5月9日至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自愿填報一個民辦小學志愿。
幸福、灌口、奎光塔、銀杏四個街道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于5月30日至6月2日按要求持戶籍證件及實際居住地相關證明材料(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的房產證明、政府公租房協議、政府廉租房協議等),到幸福街道幸福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灌口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銀杏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奎光塔街道綜合文化站、奎光塔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都江堰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一窗受理”窗口進行適齡兒童就讀公辦小學的資料審核。
其他鎮(街道)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于5月30日至6月2日按要求持戶籍證件,到各鎮(街道)小學(含九年制學校)進行適齡兒童就讀公辦小學的資料審核。鎮(街道)區劃調整不改變原學校入學片區,原招生區域不變。
(三)統一組織錄取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本市公辦、民辦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并及時公開招生錄取結果。
1.公辦學校劃片錄取。市教育局根據各公辦學校入學摸底登記情況和各校新生學位情況劃定入學片區,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即優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以及在入學摸底登記工作結束后將戶籍由外地遷入或因其它原因未進行摸底登記的適齡兒童,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民辦學校錄取辦法。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于6月21日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民辦學校主要面向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招生。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自愿填報一個民辦學校志愿。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仍按劃片就近入學就讀公辦學校;已通過電腦隨機錄取到民辦學校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放棄民辦學位后,其公辦學校學位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
未完成核定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其補錄方案須報經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隨機確定錄取資格且在市教育局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四)統一公開信息
學校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要采取張貼公告、官方網站、公眾號等形式做好入學政策的宣傳釋疑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市教育局統一部署,在小學新生入學摸底登記工作啟動前,將摸底登記通告、學校新生入學計劃等向社會公布。摸底登記工作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學校劃片范圍及入學名單。
(五)關愛特殊群體
1.隨遷子女入學。隨遷子女入學按照《都江堰市關于做好來我市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都教發〔2021〕6號)相關規定辦理。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請人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同時,也可在此期間到幸福街道解放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灌口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銀杏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奎光塔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都江堰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一窗受理”窗口進行登記,提出入學申請,并按要求提供有關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居住的材料。
2.殘疾兒童入學。學校要妥善做好適齡殘疾兒童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實招生片區內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數據,確保“應進全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應將送教上門服務的殘疾學生納入學生學籍管理。
3.優撫對象子女入學。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入學。
4.集體戶子女入學。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或雙方為我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本人為外地戶籍的,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并出具適齡兒童戶籍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證明、監護關系證明、合法居住證明等材料,由市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5.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入學。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兒童在我市就學,由監護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6.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就學。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3.工作要求
(一)嚴禁違規招生,規范辦學行為
嚴禁公辦、民辦學校提前招生、錄取,不得在規定時間前開展招生宣傳(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接待咨詢、參觀,舉辦公益講座等)。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學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計劃。嚴格轉學管理,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轉學依據或參考;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嚴格學制管理,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學制,嚴禁學校以學制改革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嚴禁以游學、借讀等名義代招、代管非本校學籍學生。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考試成績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二)強化控輟保學,保障入學權利
完善和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將控輟保學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把流動、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等作為重點監測群體,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切實做好信息比對、聯控聯保、勸返復學等工作。因身體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應當提交緩入學申請并附相關印證材料,報市教育局備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三)完善組織領導,加強督導監管
市教育局將加強對小學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管,規范招生入學、均衡分班、學籍管理等辦學行為,建立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服務人民群眾
創新宣傳形式,突破宣傳難點,消除宣傳盲點。學校要在生源服務區內,組織開展招生入學政策“進小區、進社區、進企業、進高校、進機關”等活動,全面、細致、準確解讀相關政策,大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效,積極回應市民關切,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幼兒園要通過班會、家長會、家長微信群或QQ群等多種方式,向在園兒童家長講清楚小學一年級入學政策。所有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章程和廣告,須提前報經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對外發布。
(五)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
市教育局公開舉報電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將招生入學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對違反招生入學規定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視情節輕重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晉級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暫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并列入“黑名單”,納入征信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都江堰市教育局教育科:87133146,87137687。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4.相關附件
